将世贸进行到底? (c)张晞 2002

 

第一章    入世前两岸贸易关系的法律分析

 

自从19491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后来的三十年里,两岸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关系。中国在1978年决定采取“改革开放”的政策,这一政策延续至今。“改革开放”政策的目的,是要把中国建设成一个现代富强的国家,它通过对内的政治经济改革和对外交流合作而实现。197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独特的一年,来自于资本主义世界的投资者们第一次受到了人民政府的欢迎,这其中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和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华人。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货物和投资开始跨越台湾海峡,呈现双向流动。开放伊始,单单在1979年,双向流动的货物与投资总额就高达7780万美圆[8]

尽管两岸间商贸活动自从1979年开始,在事实上就发生了双向流动,根据台湾的法律,直到1990年为止,与大陆进行贸易都是违法的。在19912001年期间,与大陆可以进行贸易,但必须采取间接方式。本章对于2002年之前台湾有关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法律,做概括性介绍。



[8] 见,《海峡两岸经济月报》(19961月,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编),数据来源:香港海关。香港关于海峡两岸经其中转的“间接贸易数据”统计,始于1979年;台湾官方对“两岸间接贸易”的数据统计,始于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