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世贸进行到底? (c)张晞 2002

 

第二章    入世前两岸贸易关系的经济分析

第二节  “投资带动贸易”,及其结果

 (一)  由“投资带动贸易”产生的台湾对大陆巨额贸易顺差

如上所述,海峡两岸的贸易往来,在极大程度上受到投资资本的跨海峡流动影响。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台湾向大陆出口的主要产品是机电产品、基本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纺织原材料和纺织产品。这些出口产品的绝大部分都不是运送到大陆市场进行销售的,而是被当作原材料或半成品、在大陆东南沿海的台资企业中被加工,然后作为大陆制造的产品向第三地出口,或回销台湾以供进一步加工(大陆对台湾出口的最大四类产品也是前列台湾向大陆出口的四类主要产品)。 贸易货流是为了满足台资企业的生产需要,而设立台资企业就是投资,因此说两岸间经贸关系的特色是“投资带动贸易”。

在台湾的原材料半成品源源不断输往大陆的同时,许多大陆农工产品还无法进入台湾市场[37]。两种现象的同时存在,合并造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被美国人当作是永远对外低价倾销产品、攫取巨额贸易顺差的中国大陆,反而在对台贸易中发生巨额逆差。2001年大陆对台湾的贸易逆差高达223.4亿美圆[38],台湾是大陆在全球范围内的最大逆差贸易伙伴。同时,中国大陆也是台湾在全球范围内的最大顺差来源地[39] 仅仅从纯粹的数据观察,中国大陆已经是台湾对外贸易的不可或缺之组成部分。

 

(二)  海峡两岸在对外贸易方面的相互依赖

“贸易依赖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对某个特殊贸易伙伴在对外贸易方面的“相对依赖程度”的指数。它的计算方法是,以该国对某一特定贸易伙伴的进出口总额为分子,以该国对全世界(包括该贸易伙伴)的进出口总额为分母,二者相除得到的百分比,即双边进出口数额占该国当年对全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根据台湾的数据计算,台湾对大陆的贸易依赖度逐年呈增长趋势:1.7%(1987)4.2%(1990)9.3%(1993)11.1%(1994)[40],直到2001年达到13%[41]。中国的数据表明大陆对台湾的贸易依赖度在2001年是6.3% [42]

进口依赖度和出口依赖度也以同样的方法计算,只是分别以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代替进出口(总)额。2001年台湾对中国大陆的出口依赖度高达19.6%,即根据产品价值衡量,大陆支撑起台湾的五分之一出口市场,这显示了台湾对于大陆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异常严重依赖。同年,大陆对台湾的出口依赖度仅为1.9%[43],然而进口依赖度达到了两位数:11.2% [44],十分之一的进口货物来自于台湾。

与单纯的贸易顺差逆差数字相比,贸易/进口/出口依赖度更加有力地显示,作为国际贸易和区域贸易的重要参与者,两岸之间尽管敌意未弭,任何一方都无法轻易放弃与对方的贸易联系。双方共同加入世贸组织,至少在贸易关系方面,可以维持台湾海峡的稳定,减轻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

 

(三)  跨越海峡的投资与贸易对台湾产业调整的效果

在台湾,有一些人担忧,向大陆过度投资会造成台湾经济“空洞化”、“过份依赖大陆经济”,对台湾本土经济和台湾的对外贸易产生不利影响[45]。台湾出口制造基地的转移对于台湾在美国及日本的进口市场的占有率产生严重的冲击。举例而言,伴随着台湾的鞋业制造商将生产基地移往大陆,1994年中国大陆的鞋业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达到了45% ,到2000年,这一份额上升到77.5%,大陆产品已经占领了美国鞋业市场的四分之三,而美国市场上的台湾鞋子在2000年只剩下0.7%份额。相似的情形也出现在玩具制造业[46] 然而这些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大陆本来就在这些产业拥有比台湾为强的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国际贸易的参与者应当尽可能发挥本身的比较优势,避免在劣势行业与他人竞争,因此台湾应当鼓励制造基地迁移大陆,尽管对外投资政策并不属于世贸组织所规范的问题。

台湾在全世界的半导体制造业遥遥领先。台湾半导体制造业(“晶元制造业”)已经在大陆投入了大量投资,建立工厂,搭建生产流水线,这可以解释为何电子产品是跨越海峡进行双向流动的主要产品之一[47] 比较先进的技术仍然被保留在台湾本土生产(例如八寸或六寸晶元),稍微过时的产品则由台湾企业在大陆的生产基地制造(例如十二寸晶元),两岸已经形成了合理的生产分工布局,两岸的经济分工形成以了全球商品链为基础的全球经济整合之一环[48]

如此说来,持续增长的跨海峡投资活动、以及伴随而来的紧密贸易依赖关系,造就了海峡两岸的双赢局面。从大陆的角度看,由于台资的大量涌入,东南沿海各省份的就业压力得以减轻,在这些台资企业内生产的商品又可以销往第三地,台商投资为大陆拓宽出口市场、赚取外贸顺差,贡献了力量。从台湾的角度看,台湾与大陆在生产制造上形成了垂直分工,台湾本土的工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本土制造业专攻上游产品的生产,而下游产品的生产基地被迁往大陆,从大陆间接进口的产品,都属台湾的上游制造业者和加工业者实际所需,对台湾本土市场也不会产生价格冲击或市场扰乱效果[49]。大陆地区廉价的劳动力和原料帮助台湾工业(无论上游产业还是下游产业)提高了生产效率。

 

(四)  即将发生的“并非由投资带动的贸易”

然而,随着两岸共同加入世贸组织,台湾便面临必须遵守世贸组织规范的要求,两岸贸易和货物流动便对台湾产生新的挑战。

对大陆产品的输入禁令必须解除,放开大陆产品进口后,将产生一种“新形态”的两岸贸易 —— “不再被投资所带动的贸易”,这一新的贸易活动,其推动力完全就是斯密和李嘉图所描述的那种“比较优势”,这将是“纯粹的”国际贸易。台湾政府倾向于考虑设置进口防御机制(safeguard measures, SGM),以抵挡陆品大量来台造成的冲击,但是进口防御机制也必须要以符合世贸组织规范的方式操作。

台湾还要向大陆的服务业提供国民待遇,但是至今为止,台湾尚未向大陆资本开放任何一项服务业。对货物产品的输入,尽管一直采取间接贸易形式,台湾政府还是具备了十年的应对经验,而输入服务产品的服务贸易一旦放开,将把台湾卷入一场与大陆的全新竞争。

如何在两岸共同入会的新经贸关系下,接受海峡经贸往来对台湾经济的挑战,成为台湾的新问题。下一章将研议台湾政府当前因应入会而采取的法律修订措施。



[37] 参见前文第一章第二节(三)。

[38] 大陆对台出口50亿美圆,进口273.4亿美圆。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的第二大逆差贸易伙伴是韩国,中国方面逆差额108.6亿美圆,还不到对台贸易逆差额的一半。见,表《20011-12月进出口商品国家(亚洲)总值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

[39] 中国对两岸贸易差额的官方统计结果223.4亿美圆(见前注第38),可以被台湾的官方统计数据印证。见以下三份材料分析:

(一)        【结论:2001年对大陆贸易顺差达181.6亿美圆】见,《九十年十二月份两岸贸易情势分析》之『表一,我国对大陆地区贸易统计』,经济部,2002227日。关于此项181.6亿美圆的数据,是依如下方式统计的:“我对大陆出口估算值系以下三者合计:我国海关统计之我国对大陆出口额。香港海关统计之台湾经香港转出口大陆额、我国与香港海关统计之我对香港出口差异值八成”。

(二)        【结论:以2001年中国大陆从台湾进口额减去对台湾出口额,得大陆逆差223.39亿美圆】见,表《中国大陆对下列各国贸易统计 —— 资料时间:20011-12月(累计)》,经济部国际贸易局,2002218日。资料来源:中国大陆海关统计月刊(远东贸易服务中心香港办事处汇整)。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发布的是大陆海关的统计数据,因此完全相符。尽管这个数据没有独立的证明效力,但是表现了台湾官方对此统计结果不持异议。

(三)        【结论:以2001111月台湾对大陆进出口净额、加同期台湾对香港进出口净额,得同期台湾顺差218亿美圆】见,表《中华民国进出口贸易国(地区)名次表,20011月至11》,载于《贸易统计资料》,经济部国际贸易局,200239日。注意:该表缺第12月份数据。在该表中,( I ) 台湾从大陆的进口是54亿美圆,比大陆方面统计(前注第38)的全年数据“对台出口50亿美圆”多4亿美圆,考虑到统计差异与时间差异,基本相符;( II ) 台湾对大陆的出口是43亿美圆,与前项从大陆进口54亿美圆合计,造成台湾的贸易逆差11亿美圆,明显是排除了实际流向大陆的转口贸易出口量,而台湾也一贯承认对大陆贸易应当是高额顺差; ( III ) 因此要把该表所列台湾与香港的双边贸易额考虑在内:

(将台港贸易额纳入海峡贸易额计算的假设前提是,1. 香港并无本地产品向台湾出口,2. 香港向台湾出口的产品多为来自大陆的转口产品,3. 台湾向香港出口的产品多成为流向大陆的转口产品。关于假设2,台湾经济部国际贸易局统计数据已经表明,其“自大陆进口”数据基本符合大陆海关统计的“向台湾出口”数据(本注第39(三)之第 I 项),因此不存在将“大陆-香港-台湾”方向流动的转口贸易重复计算的问题,在此情况下便应视假设2不起效用、或此前提已被满足;香港的统计数据又支持了假设1,见香港政府统计处《按主要国家/地区划分的贸易数字,2001》提供的数据,其中分别开列了中港贸易、港台贸易,以及香港向大陆的转口贸易,“港产品出口”向台湾价值53亿港圆,港圆与美圆联系汇率固定为USD1=HKD7.8,仅合6.8亿美圆。首先,香港已经区分了“本港产品出口”与“转口”,6.8亿美圆则为无关数据,其次,即使将香港向台湾出口的6.8亿美圆全部视为源于大陆的转口,其数值微小,不足以影响此处求证的以百亿美圆计算的数值。唯一需证明的仅余假设3,根据前注第38的中国官方统计,台湾向大陆出口273亿美圆,同时台湾统计(本注第39(三)所举证的台湾经济部国际贸易局数据)显示该类出口仅为43亿美圆,二者相差230亿美圆,然而台湾统计还显示台湾同时期向香港出口246亿美圆,近似符合230亿美圆之差额,因此可以认为,台湾对香港的出口,实际最终都流向了大陆地区。三项假设均成立,则可把台港贸易额纳入海峡贸易额,本注第39 ()之第III项计算可以进行。如下)

根据经济部国际贸易局报表对台港贸易的计算,台湾对香港出口246亿美圆,从香港进口17亿美圆,得台湾对香港顺差229亿美圆,前项台湾对大陆逆差11亿,二者合计,得台湾对大陆与香港合计顺差218亿美圆,此数目视为台湾对大陆顺差。这是不包含12月份的2001年不完整数据,忽略贸易行为活跃度的年中周期特征,依每月平均额计算,应再加十一分之一,即19亿美圆,得全年237亿美圆,与大陆方面全年统计数据233.4亿美圆基本吻合。

【总结论】关于“2001年大陆对台湾贸易逆差额高达223.4亿美圆”,海峡两岸的官方统计数据就此陈述基本一致。

2001年台湾在全球的第二大顺差贸易伙伴是美国,给台湾仅提供了80亿美圆的顺差,是台湾从大陆赚得的三分之一。

[40] 19871999年数据,见,《两岸经济统计月报》,第96期,第25页(资料来源: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台湾经济研究院编,20008月。

[41] 见,《九十年十二月份两岸贸易情势分析》,经济部,2002227日。

[42] 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布2001年数据计算,同前注第38

[43] 同前注第41

[44] 同前注第38

[45] 《陆委会主委『现阶段两岸政策』讲稿》,行政院大陆委员会,2001926日。

[46] 见前注第32,第8页。

[47] 2001年,电子产品构成了台湾向大陆出口货物总价值的24.7%,构成了台湾从大陆进口货物总价值的32.8%,见前注第41.

[48] 见前注第32,第6页。

[49] 以晶元和计算机制造业为例,台湾企业生产高端晶元产品,大陆基地或从台湾进口原材料。或直接地,制造低级晶元产品,与高端产品比较,是下游产业。大陆基地制造的十二寸晶元再出口到台湾,被计算机制造业用来制作主板或其它芯片产品,本土计算机制造业又是高端产品和低级产品的下游产业。从反倾销法律的角度讲,台湾本土的下游制造业(计算机厂商)几乎都是进口商(进口大陆晶元)的“关联企业”,并不构成反倾销调查的案件。从企业结构角度讲,台湾本土制造业可能还是大陆生产基地的母公司,从大陆进口产品是公司内部优化原材料采购渠道、降低生产成本的成功经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