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世贸进行到底? (c)张晞 2002

 

第三章   台湾面临两岸入世而进行的法律修订工作

第一节   基本政策:积极开放,有效管理

(一) “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政策之提出

自从19969月开始,台湾采取了“戒急用忍”的政策,限制台湾厂商对大陆进行投资[50]。这一政策当然不被台湾工商业欢迎,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后,台湾企业界更对戒急用忍政策表示强烈不满,台湾本土经济形势恶化,向大陆投资又被政府限制,台湾产业界似乎就要走上一条死路[51]。面临工商产业界的怨声载道和两岸即将同时入会的现状,台湾政府于2001年宣布戒急用忍政策“松绑”,代之以“推动两岸经贸发展之基本原则”[52]

在“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行政院采纳了以“积极开放,有效管理”作为指导大陆投资的新政策[53] 因为对外投资的管理并非世贸组织的议题所及,因此本文对这一基本政策不做深入研议。新政策的主要改善体现在:显著提高对大陆投资数额上限,开放对大陆进行直接投资,开放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 Offshore Banking UnitsOBU都位于台湾,但是视为发生在境外的国际金融交易)得与大陆地区金融机构及其海外分支机构、大陆地区法人、团体、其它机构等进行直接金融业务往来。前文已述,两岸间经贸关系由投资带动,放松了对大陆投资的限制,必将对两岸贸易起到良性效果。

 

(二)  因应入会而采取的执行计划与基本要点

因应两岸入会产生的权利义务相关问题,台湾要对规范两岸经贸关系的法律做出修订。政策调整要点包含在2002年初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中 ——《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执行计划》[54](下文简称“执行计划”)。 它力求建立“两岸正常化经贸关系”,各项法律修改的草案也作为附件,包含在《执行计划》中[55] 截至本文写作完成,各部会法规(即第二层级的法律渊源)已经根据草案修订完毕,法律修正案(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正)尚须经过立法院的批准,才能完成。 当《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改完成后,各部会法规还会进一步被修订,提出那些只有在突破当前立法限制的情况下才能够执行的新举措。

《执行计划》承认,有关对大陆地区的经贸往来,台湾现行法律与世贸组织规范多有冲突。《执行计划》认为,逐步建立两岸正常化经贸关系,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期间[56],在过渡期间内的政策调整原则有三项:1. 以稳定安全为基础,循序渐进促进两岸经贸发展;2. 积极推动两岸协商,以降低两岸经贸之不确定性;3. 优先推动可操之在我部分。

政策调整的蓝图分作五个主要部分,分别规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金融交易、人员往来,以及“三通”[57]。只有前三个部分是本文研议的范围,但是人员往来确实与世贸组织所规范的“服务贸易”之内“自然人存在”的问题,发生联系和重叠。



[50] 关于戒急用忍政策的提出背景及其预定目标的介绍,可见九十年十一月七日,陆委会,经济部,财政部,中央银行,经建会,农委会,劳委会,《落实大陆投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政策说明》第贰部分之一:“大陆投资‘戒急用忍’政策是前总统李登辉先生于民国八十五年九月在‘全国经营者大会’致词时所提出,其着眼点是鉴于台商对大陆市场依赖日深,难免升高两岸经贸风险,并影响国家集体利益,因此,橥‘戒急用忍’政策之思维,防止企业在大陆过度扩张投资。同年十二月国家发展会议朝野亦达成共识:‘政府应对国内企业赴大陆投资,作政策规划,循序渐进;对于大型企业赴大陆投资,须审慎评估,合理规范’。经济部乃依据此一共识,订定大陆投资新规范”。

[51] 被称为“台湾工业之父”的台塑集团董事长王永庆,对李登辉之“戒急用忍”极力反对,颇生波澜,可以代表台湾工商界的基本立场。

该政策出台后,王永庆婉转表示“政府对大陆投资方面也可以走‘一国两制’路线”,认为不应因政治目的干扰两岸经贸往来。见,陆倩瑶《王永庆低调评论戒急用忍》(《联合报》,1997521日,第九版)。

提出“戒急用忍”的李登辉继而向王永庆授勋,以示拉拢。见八十六年十月六日,总统府新闻稿,《总统颁授勋章给王永庆》。

然而授勋并无效果,王永庆当晚即“打破沉默也打破禁忌,公开畅谈他对两岸经贸的看法”,提出“已有三万多家台商忍不下去”,但是表示“‘政府政策不改变之前,我不会去大陆投资’。语中流露出台湾企业家对身处两岸微妙的无奈”。见,周德惠,陆倩瑶《王永庆:两岸经贸 政策挡不住》(《联合报》,1997107日,第一版)。

二千年总统大选前夕,王永庆旧话重提,公开表态。见,邱展光《王永庆赞同连战两岸政策》(《经济日报》,2000315日,第三版)。

陈水扁成为总统当选人后,王永庆极力主张新政府废除“戒急用忍”政策。见,《陈水扁访王永庆 保证速促两岸三通》(《经济日报》,2000323日,第二版)。

直到2000年底,“戒急用忍”仍未被废除,王永庆认为“各种迹象显示,台湾已经愈来愈不利加工业发展,说穿了就是应全面开放企业赴大陆投资”。见,葛育《王永庆:台湾再这样 三年完蛋》(《联合报》,20001213日,第四版)。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策划“戒急用忍”政策的李登辉总统在任期内座右铭是“民之所欲,长在我心”。

[52] 台湾总统陈水扁于2001518日提出建立“经济发展咨询委员会”的构想,以解决台湾经济长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经发会成员汇集了“产、官、学”各方利益和代表,成员共一百二十人。经发会两岸组在会议中达成共识,认为两岸经贸关系应当松绑“戒急用忍”,代之以四项“基本原则”,即“台湾优先,全球布局,互惠双赢,风险管理”,见,《经发会两岸组共识》,九十年八月廿六日。

[53] 九十年十一月七日,陆委会,经济部,财政部,中央银行,经建会,农委会,劳委会,《落实大陆投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执行计划》,九十年十一月七日,行政院第二七五九次会议通过。

[54] 陆委会,经济部,经建会,农委会,及各有关机关,共同制定。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第二七六九次会议通过。

[55] 《执行计划》附件一至附件八,附表一至附表二。

[56] 作为制定和执行大陆政策的主要核心人物之一,陆委会主任委员蔡英文在世贸组织多哈部长会议通过台湾加入议定书的前夕,曾经向媒体表示,“在对大陆市场的开放速度和幅度上,还是得与我们整体对外的开放保有一定落差,至少在短期内必须如此”,蔡英文表示,“政府正在作各产业的评估调查,已进入第二阶段,部分较有把握的产业会在入世后先行开放”。见,《蔡英文:两岸经贸不能毫无顾虑开放》(《联合报》,20011110日,第六版)。

[57] “三通”指直接通邮,直接通商,直接通航;而三通并不属于世贸组织所调整的范围。实现三通更因台湾缺乏在相应的国际组织当中的席位,而无法以既有规则辅助协商(台湾在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讯联盟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都没有成员席位),三通问题因而只能由大陆和台湾通过双边协商解决。代表两岸官方进行谈判的海协会和海基会已经多年未重启谈判,大陆认为这是台湾设置的障碍,但又不希望在两会协商外、另行开启可能造成双方“主权对等”印象的谈判,因此希望透过民间渠道与台湾解决三通问题,即以行业协会或企业出面(尤其是通航问题),台湾方面一直以“三通涉及主权问题和政府管理事务”,拒绝进行民间谈判。(本文定稿后,在中文翻译期间,最新消息表明,陈水扁于2002510日表示可以由政府“授权”民间协助,进行三通谈判。然而陈水扁的讲话事先并没有向业务主管单位陆委会和受托民间团体海基会透风,有关机构纷纷查证。511日,向外界澄清:“授权”应当是“委托”。陆委会也确认,所谓“民间谈判”,只是“委托协助”而非“授权谈判”。词语差异的意义在于,只要是“委托”而非“授权”,在民间谈判后仍需台湾官方的确认,但除非有海协会海基会谈判,一般很难有能够确定结果的两岸会谈,两岸近期是否会开启三通谈判,仍不明朗。见,杨羽雯《陈总统:三通谈判 可委托民间》(《联合报》,2002511日,第一版);罗家薇《蔡英文:三通 只是委托民间协助》(《联合报》,2002511日,第二版)。但又有消息表明民间谈判的可能,“交通部内部文件指出,……开放初期,可以机场对机场,航空公司对航空公司,或航空公会对航空公会的弹性方式,签署通航备忘录或协定”,见,陈怡如《两岸空运通航 交部规划三阶段策略》(《经济日报》,2002512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