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世贸进行到底? (c)张晞 2002

译后记

这篇文章的原文,是我在 University of Missouri-Kansas City School of Law 完成 Juris Doctor 学位所做的论文。选题是国际贸易法方面,而所议是近来比较流行的(在中国和美国皆然)一个话题:中国入世,我的 Prof. Picker 教授(“俄国入世”的研究,就是为他准备的)比较感兴趣的是:中国如何在“后入世时期”处理与台湾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中国和台湾是否可能通过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经贸纠纷

经过我初步搜集资料,认为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那么Picker感兴趣的题目,是做不得大文章的;何况局限于这么具体的问题,背后考量就是政治性的了,我觉得以法律论文来专门研议,实在是隔靴搔痒、无法触及实质。

因此,在我初步搜集资料的基础上,继续发掘台湾法律有关大陆贸易的制度变迁,尤其是2001年下半年开始的全盘修法工程。我打算在世贸组织规则的大背景下,考察台湾是否向大陆全面履行会员义务(大陆向台湾的全面履行是没有问题的,这个在文章的引言脚注第7提到了)。

这个论题,个人认为还是比较有意思也很有意义的:首先它涵盖了上世纪第九十年代的全部历史,那是两岸经贸往来的发端时期,其间中国大陆的政经政策与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台湾的党派政治也有了新的发展,把此二者放到两岸经贸往来中考察,这段历史便更为有趣,我们可以看到,政治目的可以对经济交往产生多么大的影响(某些人脑子里转悠的东西会影响到大家的肚子)。其次,涉台贸易在中国大陆的法学本科教育,是不被教授的,部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大陆法律并不对涉台贸易作特殊规制、完全参照涉外贸易进行;然而,经贸往来是双边交流,不是一方说了算的事情;《礼记》载:“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可惜某些不以为自己是中国人的人士,自然也就不知孔圣人的话,大陆不限制与台湾往来经贸,台湾方面却非要给大陆企业设置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惟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法学教育不传授这方面的知识,也许是避免遭遇“台湾法律”的尴尬,但避而不谈,于学生和社会百无一益,尤其是在当前中国刚刚入世的热潮下,人们一厢情愿地认为全世界都对中国敞开了大门、入世了我们把别人请进来、那么自己也要走出去,只怕走到了人家的门槛上,才发觉别人已经放出狗来赶你了!第三,大陆法学出版物对两岸入世后的关系尚未见有力度的论述,较多的是九十年代末经济学文章,简述两岸间接经贸往来之历史、或局限于数据分析的,这也是我在全文中,仅引述了一篇学术文章的原因(该作者还是台湾学者,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做博士研究);至于台湾入会究竟做出哪些承诺,我还没有见到任何大陆学者(法学或经济学)有文章刊载,政府也没有把调研资料公开(或许大家还陶醉于我们自己的入世成果吧),更没有讨论台湾“针对大陆”的入会承诺(这就不像话了)。第四点则是,通过详细探究台湾的法律,找出在双方入世后台湾仍保留的违规条款,那么未来一旦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届时我就不至于以为自己在瞧一出闹哄哄看不懂的“关公战秦琼”;写作也是个充实自我的过程。

写论文的过程,是繁琐艰苦的。由于是要解决一个崭新的问题,用专利的话来说,没有prior art 可资鉴的,唯一的途径只有取得原始资料(法规、政策文书),读几遍,搞清楚:过去如何、现今如何、依世贸组织规范又应如何;这是采集资料的过程。然后是整理思路与设计文章结构的过程,至少不能把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烩一锅八宝粥,而“准许直接贸易”和“开放输入大陆物品”也是两码事。发现到“投资带动贸易”的特质后,这篇法律论文就必须搜集经济统计数据了,为了支持自己的论点,甚至还被迫把统计数据打散拆开,熬着算算术(第二章第二节脚注第39)!

但这艰苦还是对自己有所启益的。发觉到台湾在入会后保持了针对大陆程度如此严重的歧视性待遇后,再把前已知道的“大陆拒绝世贸框架下争端解决”思考一下,就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大陆方面拒绝“两岸经贸国际化”的态度是超出我想像得强硬。那么Picker的问题,也就顺便得到了答案,不至于仅仅以明显的政治原因得出简单的结论——“考虑到主权问题、大陆不会诉诸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而是额外地衡量实际利益之得失,举出在争端解决中明显有利于大陆的证据,从而揭示出,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陆仍然不愿意采纳这一管道,可见“可能性微乎其微”的结论,在比较近的将来,是站得住脚的。既做了自己感兴趣的研究,也满足了Prof. Picker 的兴趣,他看了我提交的文章,果然也相当满意,一次审阅,直接通过了。台湾的法律,他当然是不熟悉的,不过文章中详细分析台湾法律在基本性质上和世贸组织规则冲突的部分,他是不持异议的;对于超越了法律文本和规约原则、引入具体数据和经贸环境分析的做法,也得到他这位 supra-legal observation & pragmatistic legal analysis 忠实信徒的赞赏(他上课曾提出一个比拟到极端的观点:I do believe that what the judge had for lunch would have an effect on his judgment delivered in the afternoon.)第二点启益,则是明白了北大前校长胡适先生的话:“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其重点,在“求证”、在“小心”,否则就是著名的“韩大嘴”了。而这求证的滋味,也确实不是好受的,不过既然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当学生的功课了,好歹要对得起PKU的那个LL.B.。现在比较流行宣传蔡元培先生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这句话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还需要补充:那些有资格“被别人包容”的思想,仅凭自由创意是不够的,须以“小心的求证”做出,方能获得所有同意或不同意的人士,在基本态度上的尊重。两位校长的训诲连珠合璧,正好是对教育机构,并对学生,提出的要求。

从政策的高度和法律的角度研究两岸经贸往来,不可避免地,总要涉及政治问题,要涉及“一个中国”的统一问题。关于“台独”,如果当作一个社会的现象,没什么可评论的,那不过是一项计选票的技术性工作,倾向独立的人完全可以统计一下,台湾有多少人,现在,同意独立。但是至于台湾某些首长领导把经贸和政治搅和到一起炖八宝粥,我是很反感的,尤以前总统李登辉的“戒急用忍”为最不负责,李登辉以台湾第一位民选首长自居,却是对选民直接地不负责任。

台湾在两岸经贸往来中,获得了比较不错的成就,台湾的制造业已经和大陆形成产业分工、流程分工,优化了本土的产业结构。同时台湾企业和个人也把大陆作为自身拓展的舞台。大陆对于台湾,在经贸方面是开放的。台湾对于大陆,是打算拖延履行世贸组织成员义务的,但是台湾的出口贸易已经严重地依靠大陆支持(即使包括台湾企业与在大陆的台资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这也首先得益于大陆对台资采取开放的态度),正如文章里指出的,大陆是台湾外贸顺差的最大来源地,台湾对大陆的出口依赖度已经达到19.6%。在这种情势下,台湾在入会后还要对大陆采取歧视待遇,即使不提世贸组织的规范,衮衮诸公已经对不起fair play了。

如果官员首长认为台湾与大陆是两个国家,不存在中华民国、而是台湾共和国,那么至少也要表达出一些“国际交往”的必要礼仪和对等原则。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见到哪个国家是一边享受着外国的优待、一边又把对方单独划出来,放在黑名单里。台湾现任政府一方面在国际上活跃推动其独立形象、切断中华民国与大陆领土的任何联脉,一方面又在经贸往来上“不把大陆当作一个外国平等对待”。即使在世贸组织这样一个经济组织里,也不打算向大陆提供“经济实体的基本待遇”,反而一昧排斥大陆产品和资本,全是因为避免“依赖大陆”。这样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又不是一个“外国”了,这反倒凸显了两岸的一体同源。可见,即使他们非要把政治和贸易搅和起来,熬的也是一锅烂粥,连自己都处理不清楚海峡两岸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与地位。

从七十到八十年代,台湾经济落实了日后发展的坚实基础,这才有九十年代初的成就。而这些都是当时的总统蒋经国先生取得的成绩,当时同期开工进行的“十项建设”,在交通、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方面,为台湾经济的全局发展打好基础,提供支持保障。就连陈水扁总统任内实现的台湾“入会”,实际也是得益于经国先生的决策。1971年之后,台湾的国际政治活动空间缩小,但至八十年代中期,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济实力,外贸也正处于高度成长的巅峰期,于是经国先生在1987年指示经济部国贸局,具体筹划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事宜(第四章第一节脚注第105提到了相关信息),同年又宣布解严、开放探亲,这是真正的“民之所欲,长在我心”(比较第三章第一节脚注第51)。如果顺延经国先生的思路,恐怕海峡两岸双双入会后,也不致于形成目前台湾这种“入会而不履约”的可笑状况。

大陆与台湾之间的经贸联系,对两岸各自的发展都有利。无论双方谁统一谁,还是共同融合,或者干脆是台湾独立,两岸的人民都应当获得政府所提供的促进民生之保障。施政者应当努力开创刺激民生、积累民富的渠道。孟子有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相比之下,做了总统的人,反倒以个人意识形态为重,然后考虑社稷国号与独立,最次才轮到商贾人民。毛泽东和蒋中正都曾经引用过管仲的话,“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所谓礼,自然就是经贸交流不能往而不来,否则非礼也;义,受人优待,自不能对人刻薄,紧捂着自己的口袋还要从别人那里抓钱,是为不义;至于廉耻,世上没有不知这个的人,那么最好知而后行。

1945年的时候,毛泽东和蒋中正在重庆相处过一段时日,便是著名的“重庆谈判”,可惜后来还是兵戎相见,打得不亦乐乎,直到把蒋中正赶到台湾,二十多年后又把他从联合国轰了出去。两位老人家现在都已经上了钞票,做了“老人头”,他们各自的政权开始在同一个重要的国际组织聚首。人是终老不相见的,而经贸往来还必须要继续进行的,让两个“老人头”肩并肩,今天暂且“不讲政治”,先为自由贸易身先士卒,“发挥余热”罢。总理遗教要谨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把世贸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