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美国人

 

“非裔美国人”,说白了就是“美国黑人”。在国内的时候,报章传媒管他们叫黑人,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之间,如果谈起哪位非裔美国人或者黑人朋友的趣闻,一般都喜欢称呼为“黑人同志”或者“黑哥哥”——前者是因为他们大部分跟咱们无产阶级革命穷学生“关系近一些”,后者则是因为哥哥们的体格都比较健壮,很有黑人大哥的铁塔模样。

“非裔美国人”也是“政治正确”(简称PC, not Personal Computer, but Politically Correct)影响下出现的名词之一。最早的美国黑人是从非洲贩运来的奴隶,白人对他们蔑称为 Niger 或者 Negro,在美国19世纪的联邦最高法院判例里面,提到黑人都用的 Negro 这个词(至少到1972年最高法院判例还用过这个词)。后来 Black 又成为不好的词之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民权运动,为黑人争取了一些权益,从那时候起,黑人以“黑”为自豪,他们自己就管自己叫 the BlackUMKC School of Law 现在的一个学生团体,就叫 Black Law Student AssociationBlack 也逐渐成为大众媒体普遍接受的一个中性的词汇,柯林顿总统卸任之后把办公室搬到纽约市的黑人聚居区——哈林区 (Harlem),柯林顿也被认为是比较得黑人群众人心的,他上周接受采访的时候还笑称 "I think I am the first Black Presidnet." 小柯总统直言不讳 "Black President" 也是和黑人表示亲近。当然,最稳妥的称呼还是 African Americans, 就是中文里的“非裔美国人”。尽管别扭,也是一个非常正确非常客观的称谓,人家这些美国人,确实祖先就是非洲的,叫他们非裔美国人也算体现传统吧。比起 Negro 甚至现在都是禁忌词的 Niger, “非裔美国人”“应该”是表达了对这些美国公民的尊重。

这篇文章,通过我在 Kansas City, Missouri 生活的体验,通过一些对这些非裔美国人生活境况的观察,谈谈一个简单的问题:被“客气地”称呼为非裔美国人的美国黑人,社会地位究竟如何呢?我在这里不打算政治正确,也不打算把自己的网页弄得读起来很蹩脚,所以一般还是用“黑人”或者“美国黑人”的称谓了。

来到美国的最初半个月,我住在叔叔那里,是北卡洛莱那州的温斯顿-塞勒姆 (Winstin-Salem, North Carolina)。城市不大,人口25万。我们住在市区西面,开车20分钟到城里。三个星期的时间里,附近到处都经过了,自己也独自去老城区的一处18世纪建筑保留区逛了一上午老街,但是叔叔从来没有一次带我去过城东。原因只有一个:东边是黑人区,因此是不安全的。

在南北战争时期,北卡是南方奴隶主的主力州之一,北卡的白人士兵也以骁勇善战著名,南军即使被林肯总统的部队打得溃败,最后一个撤退的连队一般都是北卡的兵。人家有这种族歧视的传统,搞得黑人区落下“不安全,没事少去”的名声也似乎“有道理”了。哪知到了密苏里的堪萨斯市,这种城市布局的“黑白分明”竟然同出一辙。

要说城市街道的命名,还是北京有文化。天子脚下,皇城整整齐齐,大路通衢交陌,二环路上面九个城门楼子,城里有西四牌楼东四牌楼,还有各种街市,官衙门坊,于是现在的街道名称都有独特的名字:朝内,德外,东四南小街,西四北六条,菜市口,琉璃厂,六部口,皇城根…… 就连洋人的使馆区也有挺文雅的称呼:交民巷。美国就惨不忍睹,尤以纽约蛮蛤炖为甚,从南到北是 1st Street, 2nd Street, 3rd Street.... 从东到西是 First Avenue, Second Ave. 包括名气挺大的 Fifth Ave. 第五大道,整个就是掰着指头数数。其它的大城市也学了这个毛病,要么南北或者东西,至少有一个方向是按着数目字排下来的。小城市还是如此。如果从北往南排列的东西走向大街是数字排序,那么由东向西的南北方向道路可能以单词、人名、州名来命名,城市中心那条街,无一例外,保证就是 Main Street. 堪萨斯市二百万人口,未能免俗,也有一条 Main Street

Main Street 把堪萨斯市划成地理上的东西两部分,一条街道,比如65街,也就有东65街与西65街之分,从 Main Street 65街相交的地方,由门牌第一号开始,各自向东西排序。这 Main Street 往东走十个大街区(开车 60km/h 也得有四五分钟),就到了一个叫做 Troost Avenue 的南北贯通大道。"Troost" 这个单词儿,在本地可是一个“极具内涵”的特定称谓,隐含的意思就是:东边可就是黑人的地盘啦!Main Street 仅仅是地理上的划分,两旁的环境和附近的公园都是不错的地方,然而 Troost  确实就成为堪萨斯城东西两界种族分布和生活环境的分水岭。

UMKC校园位于 Main Troost 之间,最东边的建筑再隔两条街就到了 Troost 。每天从住处去学校,我是在“西边”活动的,但是也有不少时候,开车要到“东边”去,就是那个 "Troost 的东边",沿路所见,确实不像西边那么富裕了。

首先是路旁的住房,尽管也是独立的house, 外观便已经不像西边那么漂亮了,基本都是千篇一律的二层楼,色彩总是灰灰的,外墙也看不出砖石结构,更没有平常在西面经常见到的种种特殊的建筑结构。房子具备车库的不多,车子就只能停放在路沿下。两幢房屋的距离也非常近,每家的草坪基本就是门前到马路的一块,房屋侧面是没有草地的。西面的房屋,是在一块块草坪中间建起一幢二层三层的楼,这里仿佛是一格格的棋盘地,每一格搭起一个房子来,只有边角间隙一小块算不上草坪的绿色土地。还有一些房屋的外观上已经很破旧了。堪萨斯市每年十月份有一个义务劳动的活动,叫做“十月的圣诞节”(Christmas in October),由这个“十月的圣诞节”组织接受募捐、提供各种建筑材料,市民们参加义务劳动,大家出力,对贫困街区的房屋免费进行修缮;每年的活动在十月的一个周六,和保尔柯察金同志的“星期天共产主义”差不多,发扬的是美国的雷锋精神(周日则要去教堂),就像狄更斯的 Christmas Carol 那种与人为善,所以叫十月的圣诞节。它援助的对象,从来都是在 Troost 以东的若干一片街区。法学院的教授和学生每年也参加这个活动,师生一起负责两到三间房屋的整修。我参加了200010月的那一次,周六早上按照日程表标注的集合地点把车开过去,整个就是沿着63街向东,穿过 Troost 再开了三分钟。等我拐弯要前往大家集合的那一家时,才发现这条路已经拥挤不堪。路旁停满了志愿者的空车,而道路原本就非常狭窄,两侧都停放汽车以后,中间就变成单行线的宽度,我这头成了逆行,只能绕到另一头的道路入口把车开进去。志愿者多,居住环境也确实质量不高。这里的居民全部是黑人,接受大家援助的各家则是没有青壮劳力黑哥哥的黑人大妈。一部分男生上房顶整修 roof,  女生和教授拎着油漆桶到隔壁的房子给一间贮藏室粉刷墙面。我是没那本事窜房顶折腾的,乐得和ppmm她们(及副院长为首的若干男教授)刷房子,进去以后,发现够资格援助的确实比较破败。想想这是几条街的一个街区,能够安稳定居在这里的每家每户,估计也不可能有什么贫富悬殊(考虑安全问题),那么这片黑人住宅区的“小社会”足够让我这个从没有种族差异的国度出来的人吃惊了。另外一个值得人注意的现象是,放眼望去,附近房顶上的志愿者、进进出出房屋忙碌劳作的,几乎都是白种人!我们法学院这次只承包了两幢房屋,旁边是商学院的志愿者,不远就都是UMKC以外成员的劳动阵地了,一个一年只有一次的全市范围志愿活动,接受帮助的又都是黑人居民,劳动者反而都是白种人,偶尔能看见一两个亚裔,黑人兄弟们反倒稀罕了。法学院的院长是黑人,他把自己上高中的儿子派来接受“劳动的教育”,这小子是我在十月的圣诞节见到的唯一一个黑人志愿者。说来说去,堪萨斯市黑人居民的住房条件比中国整体要好,至少不像中国城市——绝大多数人都只能住格子间的高楼公寓,这里的独户房屋还是主流,但是黑人街区确实是堪萨斯市住房条件最低的地方。至于互帮互助的场合为什么黑哥哥们不现身出力,只有天晓得!

除去居住条件,Troost 以东不富裕的第二点表现,就在街道两旁商店的一个特征:当铺多!呵呵,别笑,我也是到Kansas City以后才意识到,这种据说是封建地主阶级压迫的玩意儿在美帝国主义至今还挺流行,这还是在出没了几次 Troost eastwards 地区才发现的。当铺叫 pawn shop,我对它的了解仅限于外观、广告和密集程度,我确实没打算进去考察的。比较多的一种是专门做“汽车所有权抵押”的 (Car Title Mortgage),从广告上看,就是把汽车的产权证搁在当铺,借一个月的钱,车仍然归自己使用,满大街地开;到期如果还不了钱,那么就用产权证履行过户手续,在法律上,汽车的所有权就转到当铺名下了(当然这里面得计算找车、扣车的执行成本,好在美国没中国那种“执行难”的问题)。我猜这种一个月的汽车抵押,等于就是借口粮钱吧。另一种叫 Pay Day Check,直译是“薪水日的支票”,“顾客”手头没有钱花,可以到当铺借钱,作为抵押的就是顾客本人向雇主领工资的那个权利,发工资的时候到了,雇主直接把支票签给当铺,算是替黑人员工还了债,可想而知,IBM的黑人程序员是不玩儿这个的,这种黑人员工可能也是做体力活甚至是打零工的(每周签发一次工资支票)。跟汽车抵押相比,Pay Day Check 更惨:连汽车这样的物品都没的可当,抵押出卖的就真是一身的劳动力了。

尽管在黑人聚居区开设的商号不一定只接待黑人顾客,手头拮据的下层白人可能也会拿自己的车去典当,但是这些当铺大多开设在 Troost  以东的地区,确实反映出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一个两个黑人偶尔偷盗、抢劫,不能说整个非裔美国人群体就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但是黑人社区整体“培育”出随处可见的典当市场,这个族裔的情况也就不那么乐观了。

在美国城市里,买卖交易基本上是以非现钞的方式进行的。付帐可以刷信用卡,也可以用借记卡(debit card),就是用持卡人在银行的存款帐户作为资金来源,原理同于中国的储蓄卡(但是在中国,大部分储蓄卡仅限于在ATM提现,而不能在商店进行柜台交易),还可以签发个人支票付款。现钞交易大多限于支付小额商品(10 -- 20美圆以下)和饭馆的小费,还有就是用于非法的毒品交易或者支付匪徒的巨额勒索(比如电影里那种放满一百美圆的手提箱)。这种交易习惯也能够反映出一部分美国黑人不理想的经济状况,如下。

在超市的收款台付钱的时候,我确实很少看见有黑人顾客刷卡。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借记卡。金融机构发放信用卡,总要调查一下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个人背景(是否保持稳定的职业收入,是否曾申请个人破产或者在名下有不良贷款记录),可能是因为信用背景不佳的原因,我很少看见黑人顾客刷卡付帐。至于借记卡,因为大部分黑人顾客还是开支票的,所以他们应该有支票帐户作为借记卡的冲抵资金,但是很多时候还是只看见他们在柜台上写支票,这也就把付款队伍稍微压得长了些。一次我在校园北边 Troost 街西侧的 MillGram 超市买牛奶,付帐的时候拿信用卡,结果要麻烦店员把卡送到买烟酒的小柜台刷卡,签单的时候还被要求在背面留下电话号码。 几个收款台只有小柜台有刷卡器,而留下号码则是防止信用卡欺诈,尽管我的卡已经通过了联网验证,并且连抄号码的时候也是对照驾驶证的记录留底的。对这般“安全防范措施”,尽管我可以宽心“如果我的卡丢了,别人是不能在这里使的”,但是总有一些被人提防、怀疑的 embarassed 的感觉。早知道这儿的收款台这么麻烦,我掏出现金好了。反正以后是再也没去过这家店。当时店里的顾客90%是非裔美国人。MillGram是个连锁店,在我住处附近的Brookside Street / Meyer Boulevard 交叉处也有一家,压根从来就没有这种情况,顾客也是“非-非裔”比较多。在不同的居住区,一家连锁店的“防范措施”也有“因地制宜”的如此巨大差异。

但是还有一些人连在银行开设的帐户都没有,没有帐户就没有个人支票没有借记卡,这就出现了资金周转的麻烦:雇主的工资都是用支票签发的,而用支票却很难直接花销。一般很少有人在支票上背书用于日常购物的付款,必须把支票存在银行,把资金转移到自己的支票帐户和借记卡上才能消费。银行也可以将支票兑现成现钞,但是很少有银行会为那些在本行没有存款记录的收款人兑现支票、发放现金。另一种金融业务应运而生:Cash for Check(支票套现)。那些没有银行帐户的客人可以把雇主签发的工资支票拿到这种店面,进行背书,交付支票,换取美圆现钞;但是套现金额都小于支票的面额,因为商户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损失,比如支票是伪造、涂改的,或者签发支票的发行人(雇主)在商户向银行兑现支票之前已经申请破产。接受这种支票套现服务,没有银行帐户的套现客户丧失了一些资金,然而这是唯一能够把支票变成“活钱”的方法,不得已而为之。这些金融机构,也是座落于 Troost 以东的地区,如此想来,去那里的主顾还是经常出没于附近的黑哥哥吧。

从住房状况、社区整体形态和金融服务可以观察出非裔美国人整体的经济情况不甚理想。他们的经济地位也已经影响到黑人社区的商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有一天我从UMKC的校园东边出来,临时要买一些东西,发现Troost路旁的Pizza店旁边有一个小超市:Aldi,于是进去买东西。把车停下该进门的时候,发现手推车都排列在一旁。随手拖过一个,竟然拿不动。仔细一看,原来每辆车的扶手上都有一个栓子,牢牢地插在前一辆手推车栓眼上。图示标注要塞进一个25分的硬币,才能打开栓子,取用手推车。很是奇怪的“设施”哦,在别的地方还真没见过。我身上有些钢蹦,却没有25分的 Quarter,没办法,只好空手进去。

进了店堂,看里面的布置很奇特:商品都是一摞螺放在地上的,排列开去,形成一行行的“货架”。在“货架”间的通道上走,看这些东西都是在平常的商店没见过的品牌,价钱倒便宜,但是质量究竟如何,我却怀疑。排列摆放一大堆东西,种类却不多,好像一个批发仓库改装的零售店。一大桶冰淇淋,价格比我从前看见的便宜地令人惊叹。不过,花钱买这样的食物,是否真占了便宜呢?怕是扛回家一堆 junk food 摧耗自己的健康罢。Junk food 还真不少,吃了这堆脂肪碳水化合物,肯定要变成个虚胖子。店里还有一个荷带装备的警察不时走来走去,不知是把顾客当作什么了?买不到合适的东西,只好走人。收款台队伍排的,是清一色的非裔美国人。仔细一看,包装袋竟然也是要钱的,倒是有顾客干脆用店里装饮料的小纸箱装好所有商品,省得再额外支付塑料袋、纸袋的费用。节约塑料袋是“环保”吧,但是这个Aldi店也太悭吝了些。可能只有这么处处压缩成本,才能保持提供低价位(我认为也是低质量)的服务。

出来以后,看见买完东西的顾客把手推车送回商店门口,把车抵到前面一溜的手推车里,用前一辆车的栓子就把25分硬币顶了出来。再一观察,停车场上也没有在其它超市能够见到的摆放手推车的专门排栏,这才明白,怕你们不好好把小车放好,才想出“25分押金”这个伎俩,让你必须把车子送回店门口。我总认为这种措施实在是对顾客的 degradation,还有里面巡视的警察,让你从一进去就觉得自己仿佛是被人提防着、监视着;买零用物品不需要什么“享受”的感觉,但至少应当被尊重,我很怀疑这里的顾客是被尊重的对象、而非被当作盗窃嫌疑人。这个在里面是清一色非裔美国人的 Aldi 店,迄今为止我只见到两家,另一个是在Kansas City 与邻州 KansasOverland Park 之间的一条道路上。Overland Park 那边有一片大型的 Shopping Mall 和餐饮业,那间 Aldi 孤零零地站在一段道路的旁边。说种族歧视不好,说衣冠取人不对,但是就有 Aldi 这种商店专门地面向某一个群体服务,并且采取了非常不友好、根本对人不信任的“服务”方式,非裔美国人也竟然接受这样的对待,你还能说什么呢?

非裔美国人在经济地位上和美国社会的整体拉开一定差距,在教育方面也处于劣势。

伦敦的《经济学家》周刊 (Economist)2001310-16日的一期,发表了一篇关于美国黑人教育状况的文章(Blacks v Teachers),其中引用美国国家教育进度评估机构 (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 的调查数据:17岁黑人学生的平均水平与同年龄白人学生的平均水平相比,在数学和阅读方面落后四年、在自然科学方面落后五年,黑人学生在特别课程最终考试的及格率仅为白人学生的三分之一。这是全国统计的数据,我自己观察的现象是:UMKC法学院的黑人学生,在数目上现在已经少于亚裔学生(华裔、日裔、韩裔、越南裔)。法学院长是一位哈佛法学院毕业的非裔美国人,在美国法学院里,黑人院长还真不多见。除了院长,只有一名教授是黑人,这个比例不高。法学院近年招聘了好几位年轻的白人教授,都来自于哈佛法学院和耶鲁法学院,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经验,有一位还雄心勃勃地竞选州议会参议员,而这些“白人加男性”的教授候选人,在种族倾斜优待的"Affirmative Action"政策和“男女平权”运动中反而不大好找工作了。

Affirmative Action 是美国一些大学采取的优待少数民族 (minority,就是“非白人”)的政策。它要求在教员和学生的数目上,应当对那些“其利益在美国历史上没有被普遍代表的族裔之成员”给予政策倾斜,必须招纳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成员。这样一来,学校在聘用教授和招收学生的时候,必须要保留一定数目,给予少数民族的候选人。这个政策现在基本是优待黑人的,这个政策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反对意见的挑战,有些非裔美国人也开始加入到反对行列中(认为从种族方面而非学识才干的实质角度选任,是另一种“种族歧视”)。近来最著名的例子,是加州大学系统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ystem)废除了 Affirmative Action 的政策。加州大学包括几所全美著名的公立学校,如 UCLA, UC Berkeley,  加州也是除夏威夷外,白种人在全州人口的比例占50%以下的唯一的州。在一个少数民族全体其实成为多数人的州,这么重要的一个州立学校反而撤消了 Affirmative Action,其中的变化,亚裔群体实在“功不可没”。

在美国的亚裔特别重视子女教育,对孩子的学业要求非常严格,亚裔学生整体也比非裔、白人和墨西哥人勤奋。当初采取 Affirmative Action 的时候,亚裔作为少数民族之一,属于“受优待对象”,享受到政策倾斜的保护,许多亚裔孩子可以凭种族出身进入教育质量高的加州大学。随着时间的推移,亚裔的整体经济实力逐渐提高,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也增多了,家庭环境逐步改善,孩子的养成教育也就具有越来越好的背景和条件。亚裔开始发现,他们的子女完全可以在平等的分数竞争中获得优胜,他们可以比白人孩子取得更优异的成绩,不须依靠“种族保送”政策、而是完全凭分数凭个人能力就可以进入著名学府。于是亚裔美国人开始重新审视 Affirmative Action 的政策。当越来越少的亚裔学生依靠“种族保送”入学的时候,就有越来越多的亚裔学生因为“种族保送”政策而丧失了“分数竞争”的名额,种族保送已经开始变成非裔美国人和墨西哥人的直通车,亚裔群体决定向 Affirmative Action 宣战:只有废除了这个政策,才能把“种族保送”的保留份额“释放”出来,分配给那些依靠分数竞争的考生,而亚裔对自己子女能够胜出白人孩子是有坚强信心的。所以亚裔社区也加入了声讨Affirmative Action 的行列,由于他们的加入,反对力量得到增强,在呼吁和游说下,加州大学于1997年左右宣布放弃 Affirmative Action 的政策。从数目结果上,比以前更多的亚裔学生得以进入著名的加州大学。现在是以若干黑人团体为首的力量呼吁重新实施 Affirmative Action.

在加州大学的这个例子面前,那些声称“非裔美国人在美国社会处于落后地位,并非因为黑人自己的失败,而是代表了少数民族在白人社会所受的不良对待”的论点,受到了严重置疑。说“受到不良对待的结果”可能成立,但是来看一看不同民族的实际发展,这个“结果”是否当然属于必然,便值得怀疑了。同样都是少数民族,亚裔的美国移民史远远短于非裔移居美国的历史,亚洲人比非洲人在美国更是“初来乍到”的“老外”。我在书店里看过一个美国出版的 Chinese Immigration History 画册,早期华埠的黯淡图景和今日华人的光辉成就不可同日而语。经过了一百五十年,从成员整体上看,亚裔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在飞跃跨度和绝对地位上都已经超过了非裔美国人,而 Affirmative Action 政策从出台到被加州大学放弃,还不足四十年,只是两代人的时间。这当中的因素,不能说与两个族裔的特质没有关系。举一个最微不足道的例子:在 Shopping Mall 里面的快餐服务区,旁边的黑人店员已经撤摊子关灯走人的时候,只有卖中式快餐的铺子,黄皮肤的伙计仍然忙碌,各色人种的顾客还在排队。我不能只因为这个就说黑人整体上懒,但是可以说勤劳的亚洲人比勤劳的黑人看来要多。一个民族缺乏足够的自发奋斗力,躺在 Affirmative Action 的政策扶植上,是永远站不起来的。如果长久地养成依赖社会保障支持、从全社会缴纳的税收里抽取救济金的习惯,长此以往,其他社会成员必然会“有看法”,在观念上也会主动地和这些人隔离开来。

在经济实力上,非裔美国人相对处于劣势;他们的社区发展也落后于整个城市的水平;在教育程度上,新一代非裔美国人不仅落后于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白人,也赶不上同样是少数民族的亚裔美国人;各方面的差异,使得社会结构产生分化,社区间的隔离也日渐突出。这种“客观局面引发的主观上有意隔离”已经拖后了经济的发展。从我自己平常学习的法学科目里面,都已经能感觉到这方面的强烈影响。

在房地产的租赁、贷款、抵押和开发领域,作为出租人、贷款人、抵押权利持有人和开发商,一个要时刻警惕的现象就是某一区段的“黑色化”。这里面的联接因素和因果关系是:这些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完全依靠于地产收益的持续保有——只有商业用地一直租出去,才有源源不断的租金收入;房产的市值不能跌落,才能保证贷款如期收回或者清算拍卖折现;如果一个地区处于差地段,那么开发商的买卖也就“砸了”。而黑人居住区的扩张和对物业地段的“侵蚀”,对这一切收入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作为物权最基本因素的土地和建筑物,它的市值跌落直接消耗了全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税赋收入——商业停滞了,就业率便下降,营业税便减少;住房的市场估价下降,房产税的岁入也就降低。与此相联系的,还有增强社会治安保障的更多公共成本支出。

“黑色化”的过程一般体现如下:起初的时候,有若干黑人移入某个区域,便逐渐地有一些住户撤出,另择居所;当足够多的原住户迁居的时候,附近的零售业和服务业也开始经受营业额下降的打击,如果这个进程不逆转,终于有这些商家也挺不住的时候,“你跳我也跳”,大家一齐往外搬。此间,由于居住环境的恶化,地产价值也就丧失了从前的升值潜力,甚至开始停滞、贬值,考虑到居住环境和保值性能,潜在的房屋消费者也就对这片区域丧失了兴趣。整个一个地区,就这么“死”了下来。人员迁移了,房子空下来了,价格跌落了,更多的不能支付高价房屋的非裔美国人就开始“填补”这些空间,附近剩余的商业也发生转化,与新的经济支付能力不匹配的商业撤出,有可能由其它经营者建立符合需求的商业(包括 pawn shop, Car Title Mortgage, Pay Day Check Cash for Check),也有可能干脆没有新的商业加入、而在原址兴建居住房屋。原有的商务办公设施考虑安全因素和所在地段对商誉的影响也会放弃在这片地区的经营。最不幸的结果是,这里还有可能变成犯罪事件的高发区,警察巡逻的密集度也相应加强。最终的结果就是整个地价都被拉下来,原先的居民和商业全部迁出,由黑人居民和其它商户进入,甚至造就一个新的危险地段,整个“黑色化”过程就此完成(如果不是继续加深)。

或许读者会认为我的上段文字充满一股种族歧视的味道,为什么黑人的移入就必然要引发地产贬值呢?就会制造犯罪的温床?而这一切不还是因为白人们迁居、停止房产投资商业投资造成的么?也许这段文字不合众人的胃口,但是这就是美国大中型城市里正在发生着的事实,做为一项实际存在,已经不能置疑“它的因果关系”是否经得起考验——因为一切就是这样发生着,房产业也不得不面对现实,对这个经营风险充分地估算和考虑。一定数目的黑人居民开始搬入,就敲响了预报警铃,如果对此不加理睬,捱到房产的熊市爆发那天,已经找不到令人满意的接手下家了,只有狠狠地割肉吐血。

有个案子值得一提,是1977年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财产法、宪法种族平等保护条款著名的 Arlington Heights v. Metropolitian Housing Development Corp. (429 U.S. 252 [1977]  UMKC 宪法课网页判决片段 )Arlington Heights (原审被告,简称AH)是位于芝加哥市西北的一个区,AH区从联邦基金获得贷款兴建住房,设立了一项开发标准,只允许兴建在面积规模上达到一定建筑标准的房屋。有一个专门建设中低收入复合住宅的公司(原审原告,简称MHDC)申请建设批文,被AH区驳回,MHDC 认为这是通过规划标准、在实质上设立黑人移入的障碍,便请求法院禁止这项政策的施行,案子一路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决认为,由于经济能力受到这个开发标准影响的,除了非裔美国人还有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MHDC 也不能证明 AH 当局在做出这项规划决定的时候,种族方面的考虑成为“动机因素”(motivating factors) 之一,所以 AH 地区的开发标准并没有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MHDC 的请求不予支持。但是最高法院同时注意到,原告还声称“被告拒绝考虑重新制定开发方针,违反了《1968年公平住房法》”,但是上诉法院没有对这个问题做出判决,所以仅就这个问题发回重审。上诉法院在重审中发现,依照《公平住房法》的规定,认定是否种族歧视的标准,不是考虑做出决定的动机因素,而是只需观察决定造成的客观效果,而AH地区开发规划的政策确实造成歧视的结果,因此违法。1980年的时候,AHMHDC 达成了一项协议,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不能建筑在规划覆盖的 AH 地区,作为交换条件,AH 允诺在周围衔接的地段开发住房用地,要建筑大量的合适“显著低收入”家庭居住的房屋 (substantial low income housing),这个协议得到地区法院的认可。

一系列案子判下来,结果如何呢?200010月我去芝加哥旅游,借住在一个朋友的公寓,他是 AT&T 的员工,单位的公寓小区就在 AH, 位于原来的 AH 独户住房区和毗邻多户住房区之间,公寓是那种三层高、容纳六套独立住户的楼房。我要瞻仰瞻仰这个著名的 Arlington Heights 案“圣地旧址”,于是把车再往远开,还就真经过了一些黑人居住区,也已经形成了“有特色的规模”。一个案子判下来,最后却那么一协商,呵呵,搞出来一个“黑色化”!

更早些时候,1999年底,我和高中同学兼大学校友去首都华府和纽约“开眼”,从马里兰州进入华府的时候,走的是西北面的街道。首都以其穷困人口多而著名,非裔美国人占了这部分人口的大半。西北方面就正好是这么一片低收入街区。车子在道路上经过的时候,我们倒没有因为房屋的破旧多么地惊奇,让我们诧异呼喊的,却是那引起了对北京记忆的东西——防盗门窗!街道没有北京前门楼子以南那条大街宽阔,两旁的建筑倒相似城南旧事的褪色矮房,最最绝妙的是临街的门户一律都安装了钢栏防盗门窗,不由想起北京居民楼阳台上的“铁笼子”,包括北大勺园宾馆的一层也是如此的铁窗。中国首都如此,美国首都也如此,还以为“西海东海,心同此理”,在华府转了一圈发现,闹了半天这玩意儿在美国是“黑人特色”。

黑色化引起地产崩市是客观存在,非裔美国人聚居区的治安糟糕,也是所言非虚了。

非裔美国人整体的生活状况和其它群体差异不小,也是不令人满意的缺憾。其实和黑人在日常交往中,能够发现他们还是不难相处的(可能也和我认识的黑人基本局限于学校生活有关)。那个黑人教授讲课就很风趣,当然也是“黑人特色的风趣”,有些时候颇似那些黑人 comedian,翻译过来最搭配的一个词汇就是“单口相声”。有特点,也是黑人的特点,风趣,也是让你能想到“无伤大雅”这个词的风趣。法学院从事清洁任务的员工,基本也是黑人,有一个黑大叔一天到晚戴着一个罩着耳朵的大耳机,走起路来有力地有节奏地点着脑袋,不知是在听摇滚还是 Rap. 每当学生走过他身边向他打招呼的时候,他也笑着作答,对不注意环境卫生的学生,他也 "Hey, man......" 地嘟噜嘟噜教训一阵,别人甭管听不听,乐得跟黑大叔打哈哈。图书馆里出售复印资料的一个精瘦精瘦黑哥哥是个贫嘴蛋,黑人女生倒是挺愿意经过那里的时候进去聊天。黑人的性格里边有乐观的成分,他们自己的一套美国黑人文化,也是外人无法分享的,整个就在那个种族的圈子里。

流行音乐有黑人专门听、专门由黑人唱的风格(Whitney Houston 那种算普遍欣赏的了,不在此列;Michael Jackson 特地做了漂白手术以后,我都怀疑 Malcom X 如果活到今天会不会瞧他不起到死?),电视频道有 Black Entertainment Channel,电影也有全部是黑人出演、主要由黑人欣赏的片子,Talkshow 和一些栏目也是台上一个黑人主持、台下满席黑色的热心观众,Kansas City的夜生活也有一片以黑人为主力的现场爵士乐酒吧区。非裔美国人的文化是他们独自培育、理解、欣赏的一套,甚至某些行为都是非裔美国人专属的,“外人”照着做反而荒唐(有兴趣的可以看看黑人明星 Chris Rock 主演新片"Down to Earth",黑人信差被错接到阴间,然后“还阳”投到一个白人老富翁的形体里,皮儿白了里子还是黑的,结果笑剧迭出)。

如果说在社会其它领域是白人有意疏离黑人,在文化领域,黑人却是刻意保持自己风格的独立与戒备封闭。他们希望保持并且凸显差异,这是保持“非裔美国人”的特殊文化和身份,也是种族上刻意追求的隔离。隔离究竟是不是平等?我能够认识到的只是:由于不平等而促使进一步的隔离,同时在某些方面,非裔美国人制造出隔离以保持他们的独立存在。

我在现场看过三次 KC Royals 打主场的棒球赛,现场观众90%以上是白人(运动员倒有不少黑人),去年的独立日焰火晚会,观众也几乎是清一色白人,只有我们同住一行是黄皮肤的亚洲人,连续两年在法学院旁边 Plaza 商业区的艺术节,除去表演爵士乐的艺术家有黑人,市民游客们也以白人和亚裔移民为主,感恩节的灯光晚会去了两次,还在Plaza,还是很少见到非裔美国人。这些当地的大众娱乐生活很少见到黑人参与,可能是因为他们对此不感兴趣?

我曾经向一些美国朋友说起这些观察,他们也都说不出答案,只有一位对我刚到 Kansas City 就被劝告“没事少去 Troost 东面”表示不赞同,但是这位白人是法学院的同学,或许是熏染了“平等、正义”观念太多才能发出这种不苟同的声音?我不知道自己的观察是不是过分地“突出化”某些实际存在的社会现象,但是我来自中国,来自一个单一种族占人口总数93%的国度,没有在民族聚居地区生活过,平日在北京所见的即使有少数民族、能够从外形分辨的也不在多数,何况这个国家宣扬的是民族意识的统一和同化,种族矛盾从来被政府软化处理,人们也比较倾向于不去特别注意各种族利益的区别和对比、对立,一下子跑到美国这个“黑白分明”的国度——视觉上黑白颜色如此分明,慢慢体味整个社会和文化还是黑白分明——我不得不比美国人更“特别意识到”非裔美国人的特殊生存环境和群体特点,以及他们与白人的区别、差异。

从前在国内的时候,接受学校的教育总被灌输“美国黑人人民受到压迫和粗暴对待,缺乏人权保护”,日久天长的灌输让人腻歪,何况许多被灌输的东西也确实是胡说八道,逐渐对这些论调产生抵触的情绪。在大学期间,受师法西洋的影响,知道宪法有平等保护,有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的“隔离即是不平等”的著名案例,了解一些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不由得以为美国在事实上的种族隔离已经淡化。到今天,在这个环境里生活了一年半,开始修正自己的认识,其实美国的种族隔离还是存在,甚至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这个观念上的变化,初到此地是始料未及的。

有一位曾在美国读书的华裔律师告诉我,年轻的时候出国读书,最重要的可能还不是学到的具体学问,而是接触新的现象、新的观点,慢慢就会在思考的时候形成同从前不一样的思维方式,得出或多或少崭新的结论和观点。开阔了视野和思考的方法,才是出去得到的实际上最大的财富。现在我可以开始理解这段话的含义了。

这个星期六(317日)是 St.Patrick Day。这是一个爱尔兰的节日,纪念把上帝福音带到爱尔兰的传道先驱 St.Patrick. 北美早期的移民以爱尔兰人居多,现在这已经是一个全国性的世俗化节日,即使没有爱尔兰血统背景的美国人也都把它当作一个轻松的机会来庆祝,戴上绿色的装饰品,用绿色装点街道;城市里照例有盛大的游行,报纸上也早就广泛报道相关的新闻,节日当天应该更是热闹。爱尔兰人是白人,不是爱尔兰裔的白人也踊跃地参与,黄皮肤是不是会在其中呢?而在游行队伍里,我能看见蹦蹦跳跳的黑人同志、黑哥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