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评“奴隶们的胜利”之谬误流传

06/03/2001

这篇评论起因于半个月前在北大法律校友BBS上读到的一则转贴文章(本文的第一部分),我当时已经对那篇文章的致命错误提出了比较严厉的批评,因为BBS的技术问题,没有被保存。现在是暑假,有一些时间可以重述一下自己的观点,因为这个问题值得在半个月后重新提起,揭示的现象也值得正处于发展中的中国将来时刻警惕,于是我在第二部分重新表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第一部分 被转贴发表的文章,首发站不详 (感谢我的朋友封锐把BBS上面的原文提供给我)

《纽约时报》大标题《奴隶们的胜利》
作者: Canadian Chinese , May 14,2001,12:32   回复: 1  阅读: 11

尽管这种信念已在心里存了很久,但直到今天,一篇文章的标题深深地刺痛了我,才实在忍不住了,想要对美国人说点什么。 

我要对美国人说:你们可能很强大,你们也很富有,你们也还为世界贡献出了飞机电脑这样极其杰出的科学创造与发明,但你们并没有担当世界领导的国品与资格,因为你们的民族与文明中有极其黑暗的一面,你们从来不具备平等待人的精神、传统和能力,尽管人人生而平等这样的信条写在你们的额头上。 

我之所以要这么说,缘起于最近闹得纷纷扬扬的美国在联合国丢失两个委员会职位一事。 

经过不记名的民主投票,日前美国人失去了他们在联合国的两个重要委员会的职位:一个是人权委员会,美国占据了半个世纪的高级席位;另一个是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的美国人担任的副主任职位。这两个职位的失去,对于一个自信又骄傲尤其是每年都要发表人权白皮书指责其他国家人权状况的当今惟一的超级大国而言,当然是极其难堪的事件。美国官方和民间对这一事件如何震惊、困惑与愤怒,都不会出乎常人的意料之外,换言之,它们都是人之常情,不足为奇。 

而,在这个一心要领导世界的民主自由发达的现代国度里,在人人都小心翼翼压抑着自己讲什么政治正确的文明社会,在这个自以为最文明最人性的民族人群中,它一家最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日报——《纽约时报》,对此事的反应方式却让人触目惊 心:在发表该报记者威廉·萨菲尔的一篇分析文章之时,居然使用了这样的文章标题——《奴隶们的胜利》。 

第一次看见这个标题,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奴隶?谁是奴隶?谁在二十一世纪之时,还把别人称为奴隶?当看清这是美国《纽约时报》200157日发表的文章标题时,我的愤怒立刻就化为平静。 

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一个西方文明和国家会真正平等地对待外族人,自从看了一点世界历史之后。曾经极度迷恋过卢梭的《论不平等基础的起源》、《契约论》和《忏悔录》,密尔的《论自由》,也曾经深深地为古希腊人面对命运的打击与外族的入侵为尊严和自由而抗争的高贵气度而折服,也曾经相信曾是生死对头的美国,与意大利法西斯、德国纳粹与日本军帝国主义,是两种不同的国家与文化——一边是天使,一边是魔鬼。但是,当我出于扩大自己视野的目的,尽可能找到了一些与主流观点态度不太一样的历史书籍来阅读之时,却没有想到,这些书籍中的一些东西,会给我带来那么长时间的痛苦、混乱与困惑。当我看到犹太难民船曾被美国拒绝靠岸不得不漂泊在大西洋上、茨威格、本雅明这样的犹太文化人因绝望而自杀,我觉得当时被孤立的苏维埃斯大林与德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并不是什么滔天大罪;当美国人英国人用纳粹屠杀犹太人的罪行来提升自己在二战中的正义道德形象时,它的国内还实行着种族隔离制度,这让我回想起,欧洲人的殖民方式如对美洲大陆种族与文化的残酷摧毁,更远一些,古希腊小国寡民式的城邦民主制也一直是与奴隶制并存,我甚至猜想印度的种姓制其实就是所谓雅利安人的文化遗产,因此,我认为纳粹德国施行的举世罕见的种族灭绝政策,不过是把白人文明中的异族观推向极致而已。

自此之后,本人开始对西方人如何对待异族人一直很关注。我最后得出结论,正是因为直到十八世纪欧洲还实行着世袭贵族等级这种极度不平等的制度,才导致下层人喊出了平等自由博爱的口号。从欧美文明整体而不是从一些特殊例外的情况来看,现在的他们在自己民族内部已建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但他们却没有打算要对异族人也给予同样的待遇。他们对待异族人的每一点改善,都是迫于异族人的反抗尤其是后来来自社会主义的强大竞争,而绝不是发自他们的内心要求或文化特性。他们的异族观始终是:实力平等才和平共处,一旦自己实力处于绝对优势,那么,就只有一种方式——奴役。即使在今天,奴役的方式会有所改变,但其本来特性是不会有太大变化的——冷战结束,亨廷顿这样的美国智囊精英仍从冲突的角度描述与确立世界各种文明的交往模式,就是证明。而《纽约时报》的奴隶标题,不过是再一次印证了这一点而已。 

这是西方文明无法克服的内在缺陷,是西方民族文明中黑暗的一面。它是西方人主宰世界近两百却至今没能建立一个和谐的世界秩序的根本原因,也是美国在极力实现他们在全球的领导地位时总是觉得别人不信服自己因而困难重重的原因。一句话,如何对待异族人,有着何种种族观,将是一个民族一个文明能否在地球村时代成为人类领路人的必要条件之一。 
(完)

第二部分  我的反驳之重述

这是多么地令人惊讶——当美国失去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席位之后,《纽约时报》的评论文章竟然以“奴隶们的胜利”为题宣泄其愤恨与抱怨,把不支持自己的国家冠以“奴隶”这一个在权力、地位上被支配、被鄙视的称谓!可以理解,当上文的作者,那位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人,在读到“奴隶们的胜利”六个大字时,是多么的一种愤怒;如果我们也被称为那“胜利了的奴隶”,我可以感受到作者心中“深深的刺痛”。

但是在亲自读过那篇文章之前,我不敢相信《纽约时报》能够公然刊登这种标题。加拿大同胞也说了:《纽约时报》所处的环境,是“在这个一心要领导世界的民主自由发达的现代国度里,在人人都小心翼翼压抑着自己讲什么政治正确的文明社会,在这个自以为最文明最人性的民族人群中”……。

于是我去《纽约时报》的站点,查出这篇57日的William Safire所写评论文章 http://www.nytimes.com/2001/05/07/opinion/07SAFI.html (不能登陆站点的请看西六区保存的副本)。

于是我震惊:文章的标题是 Slavery Triumphs —— 哪里是什么“奴隶们的胜利”?分明是“奴隶制的胜利”。这不是一个字的差异,而是上面那帖子作者犯下的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对于这个自称为 Canadian Chinese 的作者来说,“不可饶恕”并非夸大其辞)。其实那位作者只要能耐心地读报纸,只要能看上两段,就应该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作者说“当看清这是美国《纽约时报》200157日发表的文章标题时,我的愤怒立刻就化为平静”,我为其遗憾:遗憾那平静竟然没有让作者用愤怒后的眼睛把评论扫上几行,遗憾一个“平静的人”便由此面对虚无的靶子射出一连串积压已久的枪弹,遗憾一个偏见的人不幸地用自己的误读更加坚定了那偏见的立场。作者说:“文章的标题深深地刺痛了我,才实在忍不住了,想要对美国人说点什么”;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个处在相似环境下的中国人,我想对作者说:我为你遗憾——身体里流着中国的血液、眼睛里看见外方的世界,凭借这样的经历,你本应做一个对中国有用的人

Safire的评论,用了 Slavery Triumphs 的标题。文章起首的两段是这样的:

"Led by Communist China and Communist Cuba, and with the connivance of French diplomats currying favor with African and Arab dictators, the U.N. threw the United States off 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As an added thumb in the eye to defenders of human rights, the world body in effect replaced us with Sudan, where human beings are bought and sold and torture is a way of life."

第二段等于已经为标题提供了注解。世界上还有某些国家无视人的权利与尊严,把国民当作货物买卖,对国民肆意虐害已是家常便饭。苏丹正是这样的一个代表。而这个苏丹,竟然在这次投票中当选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非洲代表!这不是奴隶们的胜利,如果“奴隶们”可以用来描述苏丹国民的处境。这是那个奴隶制政府的胜利,是人权的悲哀,是“奴隶们”的悲哀,是所有一切不是“奴隶们”的“自由人”看见奴隶主对人权委员会畅意狂笑而心生寒意的悲哀。

苏丹当选了,美国落票了。我们可以不去讨论美国是否可以被当作“人权卫士”。我们只要看看苏丹政府做些什么,只要想想联合国是个什么地方,只要想想人权委员会的目标是什么,那么无论我们是苏丹的“奴隶们”,还是国王的子民,或是共和国的人民,都可以把这次不光彩的投票称为“奴隶制的胜利”—— The Slavery finally triumphs over the Human Rights. 奴隶制的胜利,被打倒的不仅仅是落选的国家,主要更是世界上每一个人,是我们每一个人——在各自国家里都应当拥有叫做“人权”的那个东西的主体。

文章开始提到共产国家。直接的得胜者是苏丹,共产国家是否得胜,是否也算奴隶主?见仁见智。但是这得胜者的确不是那被欺压的奴隶,而是那欺压人的制度。这是 William Safire 文章所表达的意思,这是《奴隶制的胜利》一文之观点所在。《纽约时报》是这次失败的美国的一份重要报纸,它或许还有其它的意思,但那都不是 Safire 文章的内容或观点。由简单的两个字 Slavery Triumphs 竟然可以当然地得出 Triumphs of the Slave 的结论,令人瞠目。信口搬出一个错误前提,只是为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地发动“西方文明和国家从不真正平等地对待外族人”的攻击,只能怀疑这个人读书看报究竟为了什么,难道只是牵强附会地“印证”自己的真知灼见,只是巩固那金石火炼的坚强信念?已经是在加拿大生活的中国人了,看一份正式的英文报纸对两个字的标题都缺乏理解力,对一篇报纸评论都缺乏坐下来读完的定性,我是不知道那“已在心里存了很久”的信念又怎么可以有条理有根据呢?它是如何建立,现在打算怎么完善,将来还有发展么?这人已盲了双眼,双手在空中挥舞,随便抓过枯枝,试图撑起沙丘上的壁垒,还扬着沙子跑到各种论坛上打算迷了别人的眼睛。

作为一个中国人,不远万里地跑到加拿大去,除了增进智识、拓宽个人的发展前途,最好也能将来做些对中国有益的事情;如果做不来,总可以不做或者少做对中国有害的事情。谁都知道人权状况在每一个国家都需要得到改善,中国人更希望中国政府能够提高对人权的认识水平,并切实地履行已经自愿承担的国际义务、严格地遵守自己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可惜中国对人权这个题目一直有敌意,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盟友,西方文明是中国人权的大敌,而美国政府则是中国人民的人权公敌。这种对峙已经酿造了严重的错误,更不利于交流与合作。如果认为和美国“人权合作”是危险的,那么开明的头脑至少有利于自身发展和建设。毛主席说“不称王,不称霸”,从来没有褒奖过闭关自守、故步自封。对敌斗争是痛打落水狗、关门打狗,而在人权问题上的封闭结果就是“严打”,人权交流的“关起门来”不知想要打的是谁。Safire 的文章评论了投票结果和反人权的苏丹政府之胜利,点明了任何真诚致力于人权建设的人士都不希望看到的悲哀结果。文章本来是有利于各方面澄清认识的,现在被一个有机会获取这一条信息的中国人严重地误解,继而以被歪曲的形式直接地传播给同胞,真是为害不浅。这种下情最好不要上达。

不知这位 Canadian Chinese 现在是留学生还是已经工作,从发表文章所述内容来看,高等教育还是在中国的环境下接受的,并且现在继续以中国人自居。我估计至少曾经是一名留学生。

中国向海外公派留学生始于晚清,向北美派遣的第一批学生送到了美国,他们的年纪比现在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岁数还小。皇上派童生出国游历,希望他们能够师夷所长报效中华,这些学生在留洋之前,基本的儒学根基已经是扎实的了,最基本的治学和研究态度也已经确立。童生们学成归国,后来不仅改良了中国的机械工艺(学术之术),还有人把从西方接受的政治经济思想(学术之学)加以利用,试图促成清朝和民国的政治改良与进步。在两种文化之间,他们起到桥梁沟通的作用。其它的亚洲国家当时也有此例。伊藤博文与伍庭芳在伦敦有同窗之谊,伊藤博文为自己的天皇主子效力,最后成为内阁总理大臣,为日本的近代化变革与发展出力,伍庭芳做了大清的外交随员,后来当上驻美公使,还做了民国的外交部长。伊藤做内阁总理大臣,伍庭芳当公使,想必不敢犯错矫言辞的过失,那是欺君的死罪。不说做官,作为读书人,也应当具备基本的素养,而正确识字断句似乎还够不上称“素养”的资格。烂砖和豆腐渣是筑不了桥的。

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的政策,同时也开始公派留学生到非社会主义的国家去学习。所谓改革开放,就有交流的意思在里面,邓小平希望世界认识一个开放的中国,希望改革着的中国多接触世界。在教育层面和人员培养上,除了修正国内教育的政策,也把很大的希望寄托在公派的留学生。近十年来,自费出国的学生越来越多。在责任上减轻了必须回到中国服务的要求。但是在原则上,即便不亲身回国,总应尽可能地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多做有利于中国的事情;即便与中国不再发生任何来往,言行之间也不应直接地危害或误导中国的发展。

新一批的留学生与从前的相比,在经济和生活上的条件越来越便利。课余不必花费太多的时间做研究筹经费,想学便学想烂便烂。美国人搞出互联网,千里传书也就成为历史,留学生随时与国内发生着联系。北美的学生也越来越热衷在“空间”、“网络”等BBS上写文字、做笔仗,似乎非常闲逸地不妨烧个烽火连三月。这火有从国内烧来的,也有烧向国内去的;还有主动出击到国内几个政治论坛发送“越洋快报”的。要命的便是这种最终流传到国内、似乎货真价实、证据确凿,抓出个美国消息有出处有日期,神侃一路实际却是连基本事实都理解错误的一套玩意。而对“美帝喉舌的直接罪证”都能篡改胡言的,还真是少见的登峰造极。这种人实在可恶。认字儿读书的基本功不牢固,便去从字里行间中发现什么理论,在原有的认知基础上不思甄改,对新的环境漠于接触,浅尝辙止甚至不尝便弃,然后便对信息进行歪曲,从事误导传递,公然地欺骗中国对外界的认识,还要振振有词地说自己是个天外来客,特地打上“北美”字样硬充第一手的实地资料。

此般谬误流传,对于中国的发展遗祸不浅。而他们那一套自谓革命的理论,也多禁不起深入的推敲。

很遗憾不知道原文发表的出处,不然应该告诉那位作者,作为读书人,有基本的两条要求:读资料要读全,见到不认识的字去查字典。